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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延长部分房地产政策实施期限,鼓励住房消费

来源:吉屋   2025-01-02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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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补贴措施

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一年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将获得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的补贴。对规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新建住房或首套二手住房的,将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这些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次,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

二、延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

市区的开发企业可以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从办理施工许可证放宽至第一次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时间不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非企业原因导致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地块,经受让人申请并批准同意的,可重新约定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措施

市区将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A类覆盖面,将A类企业比例从10%调整为20%,使更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优惠政策。市区新出让商住用地申请预售证的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的要求视同信用考评A类企业。

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之前未明确执行期限的房地产政策措施继续有效。

以上是连云港市延长部分房地产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内容,旨在鼓励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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